直通北交所消息 ?7月12日,北交所發(fā)布公告稱,生物谷及相關責任主體涉及資金占用、信息披露違規(guī)、承諾未履行等行為,公司實控人、高管和保薦機構被處分。這也是北交所首次對上市公司予以紀律處分。
具體來說,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,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金沙江投資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金沙江”)通過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書銀行承兌匯票、委托第三方理財的方式累計占用公司資金3.56億元,日占用最高余額為2.77億元。
2021年11月5日,公司累計委托銀豐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財金額達到信息披露要求,公司未按規(guī)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后續(xù)購買理財行為亦未披露。
針對前述資金占用事實,金沙江及實際控制人林艷和承諾: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歸還全部占用資金及資金收益,公司實際控制人林艷和承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,截至2022年6月30日,上述歸還資金承諾未全部履行。
對于公司前述違規(guī)行為,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在持續(xù)督導期內,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執(zhí)行信息披露制度,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未及時報告重大事項并發(fā)布風險提示公告,出具核查報告存在不真實、不準確,未能忠實勤勉履行持續(xù)督導職責。
北交所對上述違規(guī)行為予以嚴肅處理,給予控股股東金沙江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、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艷和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;給予生物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(jiān)兼董事會秘書賀元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;給予保薦代表人梁立群、張見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,對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(jiān)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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